资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
(2020第2号)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倡议取消家庭聚会,平安过年。
二、暂停农(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非法转运、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2020年1月8日以来所有来自湖北的人员须到村(社区)委员会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不要外出,隐瞒不报的,将按照一级响应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暂停开放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宗教活动、网吧、茶楼、歌舞娱乐等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聚集性活动。
五、宾馆、商场、超市(含食品经营店)、医院、农(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等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六、市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
七、全市各汽车客运站暂停所有省际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只能在市域内运营;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可以拒载。
八、在高速公路口、铁路出口、县际乡际公路出口等地设置联防联控检测点进行体温等相关检测,所有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停车配合接受检测,如实回答询问。对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并向指定机构移交。
九、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消息,了解有关防控知识,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不实言论,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十、市民如有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需要咨询的事宜,可拨打电话23030904。
十一、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市或县(区)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施行。
资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